日本核污水入海:如此先行先试 谁来监督.

导语:日本政府近期决定向海洋大规模排放核污水,引发日本国内及国际社会一片质疑之声。这既是个国内问题,也是个国际问题。在日本国内,“核污水入海”风波可能导致福岛核电站事故后10多年来,当地为恢复形象所做的努力付之东流。在国际上,如何大规模处理核污水是所有拥有核电的国家都可能面临的问题,必须要有公开透明的科学根据,接受第三方监督。日本这种“先行先试”的最终代价如何,值得各国参考借鉴,更需要日本政府向国际社会提供科学可信的证据说明。

近日,日本政府决定把福岛第一核电站爆炸事故处理过程中蓄积的总量达125万吨核污水排向大海,预定两年后实施。

其实这些核污水的处理问题,一直困扰着日本。去年日本政府开始与日本全国渔业合作协会联合会(又称JF全渔连)、福岛本地渔业协会以及当地政府对话商议,但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现在日本政府终于下定决心不再拖延,准备把蓄积的核污水排向大海。

根据日本政府的基本方针,排放前将把核污水用海水稀释100倍以上,将核辐射元素氚的浓度降低至国家排放标准的1/40左右、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指导方针的1/7左右,使一年内排放的氚量低于事故前福岛第一核电站设定的标准。日本是核污水的安全无害化处理的责任方,也是核污水的第一受害者。经过多年的努力,福岛核事故周边地区的渔业刚刚开始恢复正常,所以当地渔民和渔业相关团体是核污水排放入海最坚决的反对者。他们担心再次受到核污染风评谣传造成的损害,可能导致核电站泄漏事故后10多年来,当地为恢复形象所做的努力全部泡汤。

JF全渔连会长岸宏13日发表声明称,这一决定“令人极为遗憾,是践踏福岛以及全国渔民感情的行为,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要求向渔业人员进行说明,明确传闻受害对策,保证安全性等,以消除人们的不安。有报道称,一些地方渔业组合联合会表示,“学者都说安全,可污染水的净化处理装置是否在正常运转我们都可能不知道”,表达了对东京电力公司方面的不信任。

日本政府的这一决定有可能对酒店、餐饮、海上休闲等行业造成影响,所以福岛周边区域以及环保团体纷纷组织抗议集会游行示威表达强烈反对,要求日本政府无论采取何种处理方法,必须彻底确保安全,并将相关措施加以详细说明,向国民公开。

但日本向海洋排放核污水,绝不仅仅是日本的国内问题,也是个严重的国际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污染大海。日本政府称,将把有害物浓度稀释到日本国家排放标准的1/40。但这句话需要公开透明的科学根据,需要中立的第三方监督才有意义。如果用稀释方法能达到无害化的话,日本早就应该这样做了,何必非要等到今天?现在,国内国际针对日本准备往海里排放核污水的质疑与反对,主要理由是:日本并不是因为有了核污水处理技术,能够保证无害化处理才决定往海里排放,而是因为现有储存核污水的容量不足两年,同时为了不影响两年后对福岛第一核电站实施废炉措施才决定往海里排放的。

核污水的排放的后果,与排放量多少以及含什么样的核辐射物质密切相关。东京电力公司2020年12月24日公布的资料显示,除了氚以外,还有10多种核辐射元素没能完全处理。日本准备往海里排放大量的核污水,尽管其扩散、稀释的速度和范围以及影响程度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会通过洋流和海洋生物的大范围、远距离移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中国等周边国家,以及整个海洋的生态环境。所以这是有严重危害隐患的做法。

日本选择现在这个时期作出往海洋排放核污水的决定,显然是与美日关系和世界局势有关,是预先得到美国认可的。美国国务院在日本政府正式宣布排放决定之后,在官网发布的声明中不仅没有表示反对,反而表达了理解和变相的支持。不过,从福岛流向大海的核污水,经过太平洋不久便会到达美国海岸。其影响程度有待科学研究解明。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所有国家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应采取所有必要措施”避免发生跨境环境灾害,相关国家在“出现海洋环境因污染而遭受损害的紧迫危险情况”等之际,应通报国际机构和相关国家。

日本作为发达国家,除了考虑本国利益之外,必须同时考虑排放大量的含氚等放射性物质的核污水对海洋环境、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的危害,以避免人为的海洋环境灾难;必须公开、透明、科学地将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通报,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第三方监督,让世界知道福岛的核污水是否已经降低到安全水平。

第二,日本面临的核污水处理问题是一个世界难题,是世界上所有拥有核电的国家都有可能面临的问题。怎么处理大规模的核污水,现在世界上没有可靠的技术,这也是现在的难处、日本的现实。将核污水稀释后排入大海,是日本一个专家小组推荐的两个方案之一,另一个方案是水蒸气释放。之所以选择前者,是认为“经济上技术上比较现实”。从某种意义上讲,日本现在是在“先行先试”,这种做法成功与否,以及它所付出的代价几何,都是值得各国严重关注和参考借鉴的。

福岛核电站事故的起因本身是天灾,但善后处理的方式取决于国家政策与道义,以及经济技术力量和社会责任,应该导入第三方监测评价系统。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后急需大量冷却水,在各种方法都失败后,是中国三一重工紧急驰援,无偿捐赠一台臂架62米长的混凝土泵车,从而避免了再次爆炸,“救了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应该的,而日本在决定向大海排放核污水之前,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都必须首先向近邻通报,这首先是个道义问题。

我的研究室针对全世界的核事故,就事故原因、核电站机种、时间、国别等多方面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随着科技的进步,核事故发生的概率在减少,但不是零。世界各国要考虑遇到同样难题时的解决方法。在核电安全问题上,人类同样应该是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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